中國電子商會會員權益與義務
一、總則
1.1中國電子商會(CECC)成立于1988年,是由全國生產經營電子信息產品的單位和團體自愿組成的行業性組織,業務上受信息產業部領導,且為商務部首批有外展權的單位之一。中國電子商會作為電子信息行業內最大的行業性組織,現有11個地方分會和11個專業委員會,4000多個會員遍布全國29個省市區。2004年中國電子商會會員的銷售額達到8000多億元人民幣,約占全國電子信息行業銷售總額的三分之一。
1.2中國電子商會的服務宗旨是:發揮中國電子商會的行業平臺優勢,緊密地凝聚全國電子信息行業的企業、團體和有志之士,竭誠為企業與政府、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市場間的溝通服務,成為電子企業“有困難,找商會”的堅實后盾,切實協助會員企業規范經營、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消除惡性競爭,從而實現企業及中國電子信息行業的高效發展。
國內從事生產、經營電子信息產品或相關產品的企業、事業、機關團體或社團組織均可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國電子商會審核批準后,即可成為中國電子商會會員。
中國電子商會的會員分為常務理事、理事和直屬會員;中國電子商會的理事經中國電子商會秘書處或地方分會推薦,由全體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中國電子商會的常務理事,經全體理事會議選舉產生。
二、會員權益
向中國電子商會申請協助,實現企業與政府間的溝通,通過商會向政府反映企業的意見、建議和需求,爭取通過商會獲得政府、行業組織的各種認證、項目實施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政策;
向中國電子商會申請協助,實現企業與企業間的溝通,有效地在會員企業中尋求到合作伙伴,實現聯營、轉讓等優勢互補的共同發展之道;
向中國電子商會申請協助,實現企業與市場間的溝通,為產品尋找到買方市場和客戶溝通渠道; 并可向商會申請,請求商會為其產品召開發布會、市場推介會等;
會員可以通過商會在世界電子論壇(WEF)組織的重要成員地位、與國際上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電子協會(商會)建立了長期密切的合作關系,方便快捷地走向國際市場。
會員企業可以利用商會在國內的會員網絡、渠道與行業影響力解決企業具體困難,維護企業正當的權益;
獲得中國電子商會頒發的《中國電子商會常務理事單位》、《中國電子商會理事單位》或《中國電子商會直屬會員單位》證書;
可在公司介紹、媒體宣傳中使用“中國電子商會常務理事單位、中國電子商會理事單位或中國電子商會直屬單位”字樣;
優先安排參加中國電子商會主辦的國際國內展會和交流活動;
每月免費獲得《中國電子商會通訊月刊》;
免費在《中國電子商會通訊月刊》上刊載一期公司介紹或相關文章;
經中國電子商會同意,可免費在《中國電子商會通訊月刊》、《電器評介》、www.diana-fish.com等宣傳媒體上發布新聞報道或產品信息;
已建立網站的會員單位,可免費鏈接在中國電子商會網站上;
在中國電子商會及其下屬單位主辦的所有收費活動和所有刊物的收費廣告中享受優惠待遇。即:常務理事可享受8.5折;理事可享受9折;直屬會員可享受9.5折;
優先獲得中國電子商會為會員企業提供的誠信企業查詢、行業信息與專業咨訊、市場調研、人才培訓與推薦等服務項目;
經申請審查批準后,會員可獲得中國電子商會頒發的在本行業中的各種獎項。
享有《中國電子商會章程》中規定的其他相關權利。
三、會員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行業政策,合法經營,規范經營,誠信經營;
遵守中國電子商會的章程及各項規定,執行中國電子商會的決議,維護中國電子商會的榮譽;
指定專人負責與中國電子商會聯系,將會員權益中所涉及的資料以及單位遷址、人事調動等信息,及時通知商會,以保證信息暢通;
按時按規定交納會費:即常務理事的會費為人民幣3000元/年,理事的會費為人民幣2000元/年,直屬會員的會費為人民幣1000元/年;
積極參加中國電子商會組織的各項業務活動,并為行業和商會的發展積極獻計獻策。
四、其他
凡履行會員義務、按時繳納會費的單位,即可延續會員資格;
公開宣布破產的會員、不按時繳納會費的會員、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會員,將自動失去會員資格;
本會員政策的修改權與解釋權歸中國電子商會。
中國電子商會會員服務部聯系方式:
電話:(010)68256762 68253737;
傳真:(010)6825 6764; 電郵:service@cecc.org.cn